紅朝三十年來面臨腐敗愈來愈嚴重、有亡黨亡國之危險的問題,朝廷也為遏止腐敗有過一些舉措,比如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員或紀檢組,以監督和打擊腐敗之風。只是中共第五代之前,中紀委的派駐遠遠不夠,不能覆蓋這些黨中央和國家機關。據透露,一百四十多家機關,十八大之前只派駐了五十多家。

十八大後,中紀委大量派駐,幾乎達到全覆蓋,對反貪腐有積極作用。不過,不是派了人員、小組進駐這些機關,反貪腐問題就能迎刃而解,這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這些紀檢人員的工作幹得怎樣。據中紀委檢討,工作狀況並不理想,主要是「一些派駐紀檢組工作定位不準、職責不清,對參與駐在部門業務樂此不疲,監督責任卻被放在一邊,造成主業荒疏;還有一些駐派幹部把紀檢組當成養老的地方,不會監督、不願監督,缺乏擔當精神、怕得罪人,監督、執紀、問責成為一句空話」。

紀檢組人員對派駐單位的業務樂此不疲是甚麼意思呢?就是他們把自己當成了派駐單位的「領導成員」,熱衷於這些單位的業務工作。比如派駐外交部的熱衷「搞外交」,派駐中宣部的熱衷「搞宣傳」,派駐農業部的熱衷「抓農業」,紀檢本職工作丟在一邊。這樣做大概可在「單位業務」中得到好處,又能盡量不得罪人。

這些紀檢派駐人員,有不少是在中紀委「仕途不被看好者」,有被「發配」的感覺,於是乾脆以養老、混日子、等退休的心態對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