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雨傘運動之後出現不少俗稱「傘兵」的新地區組織團體,不少傘兵組織都表明會於未來的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參選。日前就有多個傘兵團體收到自稱Anthony Cheng的男子聯絡,並向傘兵團體開價,資助他們參選,條件是傘兵團體需在指定的選區參選,當中包括傳統泛民陣地。單看以上行為,以金錢利誘參與選舉,明顯是有賄選之嫌。

面對涉嫌賄選行為,傘兵團體竟然並非第一時間向廉署舉報,反而是聯絡傳媒「放蛇」。該名男子在電視台放蛇片段中提出明確的銀碼,並明言並非要傘兵在選舉中勝出,而是要「分票」,意圖十分明顯,有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嫌疑。有關片段及報道出街,傳媒聯絡該名男子,他自稱是網台節目主持人,只想試探傘兵團體面對金錢利誘的反應,並計劃在節目中播出。

若正如該網台主持所言,只是為了做節目,為何不透露網台及節目名稱?是他個人的主意還是網台有份參與配合?又或者會否其實真的是賄選,只是事件曝光,才以做節目為名,企圖逃避法律責任?該名主持人有否可疑的金錢往來?整件事其實疑點重重,是否就可以如此輕輕帶過?

有傘兵團體於事件曝光後表示,會就涉嫌賄選事件到廉署投訴。廉署必須嚴肅處理,確保選舉可以乾乾淨淨,不受黑金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