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運輸及房屋局日前表示對電召車應用程式Uber持開放態度,似乎有意「開綠燈」,但是管理Uber的法例仍然是欠奉,造成社會爭議不斷。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認為,Uber爭議反映市民不滿的士業服務,但強調使用服務時的保險保障仍未釐清,消費者要先了解條款。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均只能簡單地回應說,新產業必須在法例框架內經營,而警方早前高調打擊Uber時帶走司機及職員,當局仍未決定是否檢控他們。

警方早前高調打擊Uber司機及職員,但是否檢控仍未有決定。(資料圖片)

黃鳳嫺昨表示,市民使用電召車服務時要留意保險保障條款,即使公司聲稱會提供全球保險,亦不代表乘客受保,「保險係保司機,定係直接賠畀乘客?(金額)上限係點?豁免性條款係點?要先了解係咪真正為消費者提供保障。」消委會至今收到九宗電召車服務投訴,主要涉及推廣優惠及條款爭議,她提醒消費者,有關平台都是按需要釐定收費,不同時段收費會有浮動。

對於運房局將研究推廣包車的士服務,黃鳳嫺認為是好事,但對於應否就Uber合法化,她稱根據海外經驗,推行時需修訂出租車牌照內容及發牌量,建議當局仔細研究市場需要。

商經局局長蘇錦樑則承認Uber這類有突破性的科技和營商方法,對於傳統產業有一定衝擊,不過它需在法律框架內進行,不能因有新商機便不考慮如道路擠塞及第三者保險等政策因素。

倡的士牌可轉豪華車服務

至於警方早前高調打擊Uber司機及職員,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稱未決定是否檢控他們,但重申並無歧視任何一種科技,而有關公司不能以創新科技為犯法理由。他續說,Uber可選擇於法律框架下經營,即與現時的士相同性質,需向當局申請牌照。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稱,由於過去十年私家車數量已增加四成,如政府大量向Uber出租車發放牌照,會致路面擠塞。他已向運房局建議容許持的士牌照的司機轉為提供豪華出租車服務,料可提高服務質素,而市民選擇乘搭合法的豪華車,亦可令國際相信香港是實行自由經濟,達致三贏局面。

香港的士商會主席黃保強認為,香港高消費乘客不多,料市場只可容納二百架豪華出租車,加上豪華車用電油運行,成本貴近三倍,故在繁忙時間或要徵收比普通的士高兩、三倍價錢。全港的士關注非法載客取酬大聯盟召集人吳坤成則擔心,如豪華車以自行擬價方式收費,會引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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