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越南男子陳德強九一年於白石羈留中心殺死同鄉後被判囚,今年三月獲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批准出獄,隨即又被入境處拘留等候遣返越南,陳不欲回越南提出「免遣返聲稱」;期間他不滿入境處以他是危險人物為由,拒絕讓他保釋,昨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法庭認為他只是質疑入境處不讓他擔保外出的決定,應以司法覆核許可的程序處理,故駁回他的人身保護令申請,並要他在三周內就司法覆核申請提交證據。

申請人陳德強與另一越南人於九一年在白石羈留中心襲擊十八歲越南青年致死,並於九三年裁定謀殺罪成。他昨自行陳詞,指覆核委員會已讓他假釋,「我係危險人物就唔會放我出嚟啦」。法庭認為入境處有權將他拘留,亦因為他正就免遣反聲稱而上訴,入境處拘留時間亦非不合理,故否決人身保護令申請。

案件編號:HCAL 1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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