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未成年男女一時性衝動致後果嚴重,家長心痛子女犯錯理所當然,但之後的處理和引導,對子女的未來成長更加重要。新領域潛能發展中心註冊教育心理學家彭智華指出,犯錯的背後總有原因,故當事人獲保釋回家後,家長不應急於打罵他們,而應先以軟性態度與他們溝通,了解問題的根源,例如他們是出於好奇心抑或無聊而驅使他們做出有關行徑,然後作出輔導,甚至適當的懲罰,「懲罰嘅方式和程度,要視乎小朋友的接受能力,否則會適得其反造成負面效果。」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與年齡在十三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的控罪非常嚴重,根據本港法例,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判處終身監禁。不過,根據普通法《無能力犯罪的推定》,現行法例假定十四歲以下男童無能力犯罪,根據案情輕重,以及視乎證據,被捕男童或會被改控非禮罪,最高判監十年。

不過,陸指出,因被捕男童年齡在十三歲以下,未必需要坐監,可能會被判入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或教導所;至於判罰年期,則要視乎男童的表現,若表現良好可提早離開,但會留有案底。陸又指,由於有拍片行為,或會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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