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有網民發起「光復元朗」行動,期間與警方發生衝突,其中四名示威者被控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成,由於一名女示威者被告涉嫌「以胸襲警」,引起熱議,不少人更肆意批評審理案件的暫委裁判官,字眼極盡侮辱之能事。示威者批評現時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分立已變成三權合作,其實正正是他們的行為,才是令香港變成三權合作的元兇。

自從佔領行動後,社會分裂日趨轉壞,「鳩嗚」行動陸續發生,令人憂慮的是,不少這類示威最終演變成警民衝突,示威者眼見早前的佔領行動已嘗試過霸佔路面、肢體衝突等,他們遂有恃無恐地有樣學樣,衝突成為家常便飯。

一個很好的例子便是港大學生會及其他人士,以校務委員會以「等埋首副」不予委任副校長一事不合理,遂衝入校委會會議廳,更一度涉嫌禁錮部分被指親建制的校委。雖然情況與文革仍未能同日而語,但此種行為實在令人毛骨悚然。就算其理據如何高尚,對方解釋如何不合理,都不是將示威合理化成「以武制暴」的藉口,重要的是沒有人可以對「以武制暴」有權威解釋,此風一長,規矩便不成規矩。

上述對「光復元朗」裁決有意見的人,肆意批評甚至涉嫌恐嚇裁判官,不就是將法庭政治化,由社會公審引入行政、立法干預的領頭人?社會對此現象不能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