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跟車工人在澳門欠下二十萬元賭債,幸獲友人借錢相救,他為還錢給友人,竟致電父親訛稱自己因欠債被禁錮,着籌錢及報警,並要求父親到停車場與「債主」會面;與此同時,男工又通知友人到停車場,聲稱其父會代他還錢,結果友人到場後被警方當賊辦拘捕。跟車昨於沙田法院承認一項導致他人虛報有人犯罪,裁判官斥責他行事欠深思熟慮,連累父親和朋友,表明判監以外別無選擇,現將他收押至本月二十一日,待索取背景報告始判刑。

二十五歲被告李子浩,被控於今年二月九日,明知地導致他人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即明知地導致父親李劍明報警指被告遭男子柯國笙非法禁錮。

裁判官對被告同時要父親報警和籌錢,大惑不解:「點解覺得會成功?」又問被告,為何不如實告訴父親。只有中四教育程度的被告自行求情時承認:「唔識諗,冇諗過會咁嚴重。」他曾想過告知父親真相,但當時警察已到場。被告又指他之前於澳門欠下賭債,獲案中的柯姓友人借錢相救,柯只想被告父親任擔保人,以確保被告會還錢,他自知事件令家人擔心,亦令朋友不便。

好友無辜遭羈押一天

裁判官慨嘆:「(柯)係朋友先借咁多錢畀你!」官又指柯向被告追債是天經地義,過程中沒有使用脅迫手段,卻因被告的謊言而在半夜無端被捕,且遭羈押了一天,直斥被告的行為連累朋友之餘,亦令父親擔心得不知如何處理。

案情透露,被告於今年二月九日傍晚致電父親,聲稱欠「小笙」二十萬元賭債而被禁錮,若不還錢,他將於翌日被押離港,被告着父親籌錢和報警。其父因擔心兒子安危,於是報案。

被告當晚再致電父親,着父到馬鞍山大水坑村一個停車場見債主「小笙」,父親應約,亦告知警方。警員到場監視,看見被告在停車場入口徘徊,柯則在私家車等候,警員遂上前將柯拘捕,警誡下柯否認禁錮被告,並指因被告聲稱其父願還錢,才依被告指示到上址。被告則在警誡下承認希望父親代還債才說謊,又坦認對柯作出了不實指控,而柯並不知情。

案件編號:STCC 16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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