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來愈多港人到日本買樓,涉及日本樓的糾紛亦與日俱增。網民Ken早前就於討論區發文,指其日本物業早前轉租客,根據他與中介公司簽訂的租約,他只需要向中介支付一個月租金作佣金,惟他卻發現中介公司收取了兩個月租金作佣金。

有港人日本樓業主發現,中介公司曾單方面更改合約,令他需多付一個月佣金。(受訪者提供)

他其後致電中介公司查詢,始發現中介公司數個月前曾更新合約,合約更列明,除原來的一個月佣金外,新租客給予業主的一個月租金亦會被沒收,即佣金變相由一個月租金倍增至兩個月,「我問佢哋點可以單方面改合約,佢竟然答我因為客人太多,無可能逐個同我哋簽,只會單方面通知,但問題係我連通知都收唔到!」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不少港人購買外地物業時,都會找本港公司作為中介,惟由於相關物業位處外地,大部分合約亦會列明以當地法制為準,故即使合約出現問題,亦難以於本港興訟,「如果真係出現問題,事主需要到當地,搵返當地律師處理,所以港人購買外地物業時,一定要考慮埋當地法制、出咗事點處理等問題。」

該中介公司負責人則表示,合約更改後,曾把新合約電郵予事主,又稱曾向事主提出解決方法,包括退還半個月租金,惟遭對方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