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山頂廣場頂層擬建空中飛索吸客,昨獲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放寬總樓面面積及高度限制,為期五年,意味計劃得以落實。不過,城規會要求發展商恒隆集團,確保飛索設施不會超出廣場範圍及符合機電工程署的安全規例,啟用前須進行實地噪音測試。恒隆回覆指,樂見申請獲通過,但計劃仍屬初步階段,將與營運商進行技術評估,無回應何時對外開放。

山頂廣場頂層兩端設起飛塔及降落塔(紅圈示),兩塔之間由一百二十二米長的纜索連接。(城規會文件圖片)

空中飛索設施將首次引入本港,滑行平均時速約二十四公里。(資料圖片)

全長122米 時速24公里

空中飛索設施將設於山頂廣場頂層,頂層兩端設起飛塔及降落塔,兩塔之間由一百二十二米長纜索連接,滑行速度平均時速十五英哩(約二十四公里)。發展商向城規會申請增加二百平方米樓面面積,及放寬約四米建築物高度。落成後,可望每日早上十時至晚上十時運作,每小時可供一百二十人使用,又承諾會與慈善團體合作,讓低收入人士有機會使用。

多個政府部門表明不反對申請,其中規劃署指發展商提出的高度及總樓面面積增幅,均可接受,惟促發展商增設消防裝置和滅火水源,及實施園景報告的建議。會上亦討論飛索設施帶來的安全及噪音問題。委員何培斌指出,山頂廣場鄰近住宅,擔心噪音影響居民。規劃署高級城市規劃師盧玉敏回應指,發展商早前向署方提交噪音評估報告,列出在加拿大進行的模擬噪音影響,相關噪音屬可接受範圍,又重申發展商須在設施落成後進行實地噪音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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