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年年賺錢,卻事故頻仍,今年上半年,港鐵服務延誤三十一分鐘或以上的事故就有五宗,令乘客大失預算,飽受困擾。更離譜的是,港鐵年年賺大錢,但仍每年獅子開大口加價。而作為港鐵最大股東的政府,不僅沒有盡好本分監察好公共運輸系統,反而縱容加價,等同帶頭榨取民脂民膏。

根據鐵路事故懲罰機制,每當港鐵延誤超過三十一分鐘,就會罰款一百萬至五百萬元,延誤時間愈長罰款就愈多,惟每宗事故罰款上限為一千五百萬元,變相為罰款封頂。而今年上半年的五宗事故,合共罰款六百萬元,相對於港鐵去年勁賺的一百五十六億元,絕對只是「小意思」,又怎麼可能會起到阻嚇作用?

更無奈的是,上述罰款機制只限於延誤超過三十一分鐘的事故,少於三十一分鐘的延誤其實更是多不勝數。而港鐵一日三延誤、一天四事故等情況更時有發生,例如六月港鐵甫加價,就爆出一日四宗事故。港鐵之擾民,已令市民忍無可忍,惟市民仍要啞忍港鐵有加無減的票價。

港鐵只顧向市民「掠水」,毫無社會責任,說到底,罪魁禍首還是闊佬懶理的政府。政府理應檢討懲罰機制,增加罰款並撤銷罰款上限,甚至限定事故達一定次數就要凍結票價,這才能起警惕作用,還市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