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目前制度,每名議員除獲得豐厚薪酬,每年還可以申領二百三十多萬元的辦事處津貼,用於支付租金及聘請助理等。近來媒體揭露,泛民議員豪花這筆錢,購買超乎議員事務需要的物品,甚至資助違法的佔中行動,暴露公帑使用方面,議員經費成為政府審計的暗角,沒有認真對待。

從議員亂花經費的事實看,一是有關經費規定明顯太過鬆動,遠超實際需要,留下亂花的空間,實際政府庫房是不是充裕到可以奢侈地步?難道這叫「應使則使」?特區富貴政府,富貴議會代言人,只可憐社會貧窮階層,獲得的關顧是如此孤寒,更不用說全面退保不願舉步了。二是經費撥出後就是潑出去的水,從來沒有認真監管。議員若毋須實報實銷,政府也不查究,就直如縱容大花筒。這些議員假公濟私,資助佔中,揮霍成風還振振有詞,顯示毫無理虧負疚,一票票選他們出來的市民,面對這樣一班庫房蛀蟲,又該作何感想?

如果說錢去了有回報猶可,但在過去的會期裏,拉布、流會,到底辦了多少實事市民心中有數。不但創科局撥款一再成為議員與特首鬥氣的磨心,一些民生議題也被拖延,直到會期後段議員顧及民望插水,才匆匆放行一批議案,凸顯議員不是實在盡責奉公,而是意氣用事玩政治。精於豪花金錢的議員,竟如此回應市民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