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證券公司董事涉殺死情婦並疑毀屍滅迹案,昨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自小認識被告的裝修公司男東主作供,他指案發後三天,被告聘請他清空涉案單位,他知被告與死者關係,曾在清空單位前詢問被告死者是否病了或走了(已死),被告否認並指因太太知道他有情婦,故藉清空單位想太太知道死者已遷出。政府化驗師稱,觀看涉案大廈閉路電視記錄後,計算出死者身高約一點六米及被告推着的尼龍袋大小,再要求約一點六米高,重約一百二十磅的女警走進袋內女警試驗,發現可整個人走進袋內。

證人勞俊財清空死者單位時曾將部分物品收起。

友代清空單位

四十三歲被告陳文深,否認於一一年十月六日在港謀殺三十三歲女子秦嘉儀。裝修公司東主勞俊財供稱,因其兄與被告是同學,故自小認識被告。一一年十月九日早上,勞收到被告致電要他把涉案單位清空,雖然被告要勞把所有物品丟掉,但勞私下把電器賣掉,另因認為仍有用,勞把茶几、貼有死者寫真相片的多塊木板等收起,藏於辦公室。勞又把死者數件外套藏於兄長私家車車尾箱,而勞在警方找他後,已把物品全交予警方。

案件編號:HCCC 4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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