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男生趙國匡於今年三月一日「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中,涉用水樽掟中一名總督察的右大腿而被捕,趙在警誡下更說:「男人大丈夫,做得出唔怕認!」趙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襲警罪,求情指當日因目睹該名總督察拉扯一名少女的背囊肩帶,故用水樽掟向總督察制止。

裁判官昨判刑表示,考慮被告有悔意,報告內容亦正面,最終判他接受社會服務令八十小時。

案件編號:TMCC 5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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