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證券公司董事涉殺死情婦並疑毀屍滅迹案,控方昨傳召死者多名友人到高院作供,其中曾與死者在夜場工作的女友人稱,死者透露過曾整容,包括隆胸、眼袋抽脂、磨牙及戴牙套,其中隆胸及整牙是於○六年在深圳進行,但其餘手術女友人則不知道何時進行,估計是○六年以前。死者的男鄰居則指約於一一年九至十月,他曾兩至三次聽到從死者單位傳來男女吵架聲,他亦曾見到死者在單位內哭泣及喝酒,並播放慘情歌曲。

死者秦嘉儀被指曾整容隆胸。

證人周渼洛曾與死者一起在夜場工作。

證人陳志峰在案發前一個月間曾數次聽到死者單位傳來吵架聲。

四十三歲被告陳文深,否認於一一年十月六日在港謀殺三十三歲女子秦嘉儀。死者女友人周渼洛供稱,○六年起與死者先後於兩間夜場工作,周知道被告曾到夜總會找死者,周亦與死者及被告吃過一次飯。周指死者曾向她提及曾整容隆胸,以及收過被告贈送勞力士錶及鑽戒。周最後一次見死者為一一年九月四日,死者當時表示不開心因被告要與她分手。

死者同鄉唐文蓮的丈夫羅範良則供稱,一一年十一月其妻因找不到死者,託他致電被告查問,被告當時回應「佢可能去咗大陸玩」,羅曾詢問被告有否死者單位鎖匙,被告卻說沒有。羅其後再與被告通電話時,被告着緊地問死者父母是否需要錢,並要求借羅的名義寄錢給死者父母。但羅對被告不急於找死者卻着緊寄錢感到奇怪,最終拒絕被告要求。辯方盤問時質疑羅在警方口供稱死者於一一年十月中曾致電給他;羅表示確實收過死者電話但可能記錯日子。

鬧分手感不開心

另外,控方先後傳召死者的兩名友人滑梅及黃肖蘭作供,滑指死者於一一年八月曾透露與被告閙分手而感到不開心;黃則稱,死者失蹤後她曾致電被告,被告表示已與死者分手。

死者鄰居陳志峰則供稱,其淘大花園單位窗戶可看到死者單位的客廳及廚房,他經常見到一名男子於晚上探望死者,一一年九至十月曾約三次聽到死者與該男子吵架,亦曾兩三次見到死者晚上在單位內哭泣及喝酒,期間持續播放慘情歌曲約四小時。案件編號:HCCC 4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