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本報記者分別於今年三月及六月,以租客身份到梧桐河畔該列雙層豪華鐵皮屋睇樓,發現業主不僅未有理會地政總署警告,更在數月間擴展鐵皮屋版圖。與此同時,周邊亦吸引自稱是業主的女士,另闢一座有二十多個小單位的別墅出租。兩人先後夾攻搶客,可見租金收入應非常「和味」。

門前闢車位月租200

最先建造鐵皮屋的男業主,其雙層屋的外表非常精緻,出入口閘門均有密碼鎖,每個單位內均設有一房。睇樓當日,男業主更透露正在地下「打通」數個單位成為一個千呎的豪宅,讓自己一家大小入住,他更向記者稱,如有私家車,亦可騰出門前空地作為車位,月租二百元。新加入「戰團」的女業主招呼睇樓時則甚小心,不時詢問準租客的工作,又指合同內有條款列明不可明火煮食及飼養動物,十分「揀客」。她續說,由於土地屬私人地方,有事都由業主負責。記者曾詢問可否買斷單位,她稱可以考慮。

資料顯示,該列雙層鐵皮屋所在地屬居住用途的登記寮屋,故業主在該地興建樓高兩層的鐵皮屋,與其原本登記的尺寸不符,疑已違法。至於另一新加建築物,更屬非登記寮屋,是違規構建物。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農地不可用以起樓或加建物品。而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何鉅業則表示,農地加建鐵皮屋或貨櫃屋,已經違反《建築物條例》,即使用上防火板或貨櫃豪裝亦不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