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兩名在消防處任職達三十年的男救護員,因公務扭傷腰而享有逾一年病假,期間涉嫌串謀兩名註冊中醫師虛報求診次數,並誇大診金,騙取消防處及一間保險公司醫藥費共逾七萬二千元。二人早前被裁定三十項串謀詐騙罪成及判囚,昨向高院上訴。法官聽畢控辯陳詞後押後裁決。控方表明若上訴人僅因技術性理由脫罪,會要求重審。

上訴人林國強案發時任救護員,現已退休。(資料圖片)

其中一名上訴人是已退休的林國強(五十五歲),他被控二十三項控罪而判囚十一個月,將於本月十六日刑滿,他不服定罪及判刑提上訴。另一人譚振興(五十五歲)被控七項控罪而判囚九個月,現已服刑完畢,判刑時正值退休前休假,現只就定罪提上訴。

指遭特赦證人誣陷

兩人的代表律師陳詞指,控方特赦證人即涉案藥房職員陳冠全,有可能為減低自己在案中的參與程度,而扭曲事實誣陷二人,原審裁判官卻錯誤裁定陳是誠實證人。此外,林受消防處誤導才誤解申索機制,根本沒有不誠實犯罪意圖;而且林確有支付部分醫藥費,真正的涉案款額應遠低於控方指稱的四萬六千多元,判刑明顯過重。

控方的律師則指,原審裁判官除參閱庭上證供外,亦有考慮文件證供而裁定陳是誠實證人。即使林曾作出部分誠實申報,但當他虛報時,其申請人資格便喪失,而涉案款額亦無計算錯誤。案件編號:HCMA1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