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航空旗下的公司遭一名男僱員入稟高院控告索償。入稟狀指出,原告游峰(譯音)於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晚上十一時許,在一架停泊於香港國際機場停機坪的飛機上,因為被告國泰航空飲食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的疏忽或違約而遇上意外受傷,原告因此要求被告賠償損失,以及相關的利息和訟費。
入稟狀未有透露意外的詳情和索償的金額。國泰發言人稱,由於有關個案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國泰未能作任何評論。
案件編號:HCPI 8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