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親感情生變刀刺錘打肢解
[本報訊] 一宗平凡的販毒案,卻因為女被告自揭不為人知的悲慘身世,而變得不平凡。女被告的生父被她的生母殺死,其生父的屍體更被肢解醃屍。根據資料顯示,女被告的生父張偉文(去世時二十二歲)於九五年便與還未成年的被告母親易寶雯在屯門大興村同居,易於同年誕下女被告。一九九九年二月十日深夜,張懷疑易另結新歡,兩人初則口角,繼而動武。期間,易以生果刀亂刺張,繼而用摺櫈及鐵錘打死張。
由於易不想讓當時年僅三歲的女被告目睹屍體,遂把屍體放在一個鐵箱內。易之後以鋸和菜刀把屍體肢解,再將多包鹽倒進箱內辟去屍臭,最後更把手腳殘肢棄置在街外垃圾箱。
步母後塵同20歲犯案
易其後帶同女被告搬出該單位,至同月二十二日被拘捕。易被控謀殺罪,於○○年審訊後,被裁定易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加上易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易結果判監十年。該案審訊時透露,女被告當時交由社署安排寄養在另一家庭。巧合的是,易當年被高院判囚時是二十歲,女被告昨被在高院認罪時也是二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