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三歲男學生葉文傑被指在去年十月十五日佔中時,於凌晨約三時許在金鐘龍和道一帶拒離開,涉阻礙警方清場,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案件原本昨日在東區法院開審,但控方同意不提證供起訴,以守行為方式處理,法庭終判葉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付堂費五百元。

二十三歲女營業代表朱婷婷在佔中時涉以家中電腦在二十多分鐘內向警方網站發動七千四百多次攻擊。朱被控一項刑事壞及一項作交替的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案件昨開審。控方指警方在案發後兩日上門拘捕朱,朱在警誡下指知悉網上發動「匿名者」黑客行動,朱點選網絡連結,惟電腦當機及出現漆黑畫面,朱關掉電腦沒再理會。

案件編號:ESCC 1188、ESCC 6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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