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男一女於今年三月一日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中被捕,被控襲警和阻差辦公罪,早前在屯門法院受審後被裁定罪成,案件原定昨日判刑,惟暫委裁判官陳碧橋聽畢辯方求情後,決定押後到今日判刑。辯方求情時將一段由市民提供的新聞影片呈堂,指女被告案發時曾遭警員從後推跌,導致口鼻流血及鼻骨折斷,但陳官認為此乃辯方說法而已。案件昨吸引大批市民旁聽,而散庭後有人在庭外大罵陳官「狗官」。

女被告吳麗英當日被推跌致口鼻流血。(資料圖片)

四名被告依次是十四歲男生、恒生管理學院男生鄺振駹(二十歲)、女文員吳麗英(三十歲),城市大學會計系男生潘子行(二十二歲)。十四歲男生及吳被控襲警,鄺及潘被控阻差辦公。

市民逼爆法庭

案件昨吸引逾五十名市民旁聽,逼爆法庭。法院保安加強,現場至少十多警員戒備,法院外架起鐵馬及停泊警車。

代表鄺和吳的律師指兩人只因一時衝動及熱血犯案,而被指用胸襲警的吳,事後沒透過投訴警察課或監警會投訴遭涉案總督察非禮,可見她並非存心誣告。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求情指十四歲男生品學兼優,望判他感化或罰款,而剛大學畢業的潘擔心影響找理想工作。

無業漢阮金正(五十四歲)涉於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從後用腳踢軍裝警員小腿,昨被判囚四個月,獲准保釋候上訴。

案件編號:TMCC570、5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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