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轄下場地設儲物籠,原意是予民方便,防範「球場老鼠」,但鐵籠式的儲物櫃過於「開放」,鐵枝縫隙竟有三吋闊,竊匪可輕易伸手入櫃內偷取「獵物」,加上要使用者自備鎖頭等設計,曾招來惡評,認為有浪費公帑之嫌。

波友心聲
邢同學:見到啲儲物籠好污糟唔想用,好似無人管理咁,如果打理得好啲都會想用。

劉同學:我無諗過用球場儲物籠,要帶鎖頭好麻煩,自己住附近,嚟打波唔會帶太多嘢!

需備掛鎖唔方便

鐵籠儲物櫃長闊高均約兩呎多高,通常放置在龍門附近或球場中間,但鐵枝中間縫隙卻非常之大,竟有近三吋闊,足以伸手入內搜掠財物,輕而易舉就偷取到手提電話、銀包等體積細小的財物,形同虛設,加上使用者要自備「鎖頭」,十分不便,故此使用率偏低。之後康文署接納建議,在籠內再設鐵籠,防範有人伸手竊物。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表示,因市民要自攜掛鎖才可使用儲物籠,使用時並不方便,令儲物籠使用率低,康文署亦因此疏忽管理儲物籠,結果有人眼見儲物籠「無人用,無人理」,便索性長期霸佔。范認為,康文署有責任加強對設施的監察力度,令公眾資源更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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