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近年不少市民愛在康文署轄下公園和泳灘使用「即開帳篷」(毋須用營釘),放置個人物品及「遮蔭」,惟有工會代表透露,康文署只着前線人員「彈性」處理這類新式營帳,令他們執法時甚為「頭痕」,更衍生執法不一的情況。本報記者巡視各區,發現有前線人員十分「嚴厲」,即使公園內只有一個帳篷,亦要使用者立即收起;亦有前線職員對「即開帳篷」視若無睹。究竟使用「即開帳篷」是否違法?經本報追問下,康文署發言人表示,在不影響場地運作及其他使用者下,署方容許在公園及泳灘短暫使用「即開帳篷」。立法會議員直指,當局應設立明確指引,以免前線職員及市民無所適從。

有市民在大埔海濱公園使用「即開帳篷」,立即被保安員阻止。

錢小姐表示,在公園使用「即開帳篷」只是作存放物品之用。

深水灣泳灘有不少泳客使用「即開帳篷」休憩。

佐敦谷畀用 大埔唔畀

「(即開帳篷)話唔阻人就用得,但冇任何指示,叫前線人員如何處理呢?」就近年在公園及泳灘流行使用的「即開帳篷」,香港康樂事務職員總工會主席張兆榮坦言,康文署要求前線人員彈性處理「即開帳篷」,惟該會常收到前線人員投訴指很難作決定,而工會在過去兩年亦多次要求署方訂立清晰指引,方便管理人員依從,署方卻沒有回應,「冇營釘嘅都係叫營,(若允許使用)即係無視法例?」

為了解署方人員在處理「即開帳篷」上的分別,記者日前到各區的公園及泳灘視察。與家人前往佐敦谷公園的錢小姐,首次在該處使用「即開帳篷」,她認為帳篷不具危險性,並謂「(帳篷)都喺放吓嘢,平時都見好多人喺度開營。」當日公園的草地上共有三個「即開帳篷」,期間沒有職員阻止使用。一名職員表示,公園內草地大但樹木少,為免遊人在烈日暴曬,故容許市民使用帳篷,「落營釘就唔得,搵嘢壓住佢,日落就要收營。」而在將軍澳的香港單車館公園,洪小姐與家人亦使用「即開帳篷」,「成朝一個職員都冇,冇人趕過我哋!」

然而在大埔海濱公園,前線人員的做法明顯不同。「公園範圍內唔畀露營,你睇吓條例!」上址一名保安員斬釘截鐵表示,場內不得使用帳篷,更展示已過膠的條例影印本供市民參考,「公司規定,(即開帳篷)唔畀用。」市民阿芸(化名)質疑:「我之前喺佐敦谷公園都畀啦,又冇營釘,又唔阻人!」惟該保安員說:「康文署有寫明,我哋公園所有範圍都唔畀開營,咩類型都唔得。」記者日前到南區的深水灣泳灘視察,亦發現現場至少有八個「即開帳篷」。有家庭在泳灘一角休憩,亦有遊客把行李箱放在營內,並且小睡休息;在場巡邏的救生員均無阻止他們使用帳篷。

稱容許市民短暫使用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一些體積較小及不需搭建的輕便遮光用具,如微型可摺合擋太陽工具,在不妨礙場地運作及不會對場地其他使用者構成危險或阻礙的大前提下,署方會容許市民在泳灘及公園短暫地使用。換言之,使用「即開帳篷」未必違法,執法權在前線人員手上。而在過去一年,沒有市民因在泳灘或公園內違例豎設帳幕等而遭檢控或定罪。

「冇明確嘅標準會令執法困難!」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當局應依照條例,「好清晰咁唔允許開帳篷。」不過,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則指,「(康文署)因時制宜其實係好合理,但可以畀幾點指引前線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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