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獨激進分子涉嫌製造炸彈案,被捕的其中五男一女被控一項「串謀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再訊。

女被告陳卓琳(戴口罩者)由親友陪同離庭。

等候化驗電話電腦資料

六名被告仍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到九月中,以待警方檢視被告電話及電腦內資料,又透露警方在當中找到關於製作懷疑爆炸品的照片。惟裁判官質疑押後時間太長,叮囑控方加緊處理,現將案件押後至九月四日再訊,除女被告續准保釋外,其餘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依次為陳耀成(無業,三十四歲)、鄭偉成(地盤工,二十九歲)、彭艾烈(電腦技術員,二十一歲)、胡啟賦(無業,二十一歲)、文廷洛(無業,二十三歲)以及女被告陳卓琳(網購代理,二十九歲),控罪指各被告於今年五月二十七至六月十四日,在港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串謀藉爆炸品導致爆炸。

案件編號:KTCC 28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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