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公司否認侵永利商標
【本報訊】澳門永利酒店所屬集團旗下公司Wynn Resorts Holdings, LLC(原告),早前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四間在港新成立的公司,指四間公司的名稱侵犯了「永利」或「Wynn」的註冊商標版權,原告早前申請可直接獲判勝訴。案件昨日再訊時,法官在其中三間公司不提抗辯下,判永利在該三宗案中勝訴。但因有一間印刷公司提出抗辯,法官認為其論點有可爭拗之處,因此批准該公司提交抗辯書。
被判敗訴的三名被告,包括溫妮國際貿易有限公司(Wynn Honey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永利鑫貿易有限公司及永利升實業有限公司。法官頒令此三名被告需改名,並銷毀所有涉及侵權的物品。
而提出抗辯的被告,是金永利印刷有限公司,其律師指金永利雖在去年底才在港成立,但其股東早在○四年,已使用「金永利」名稱在深圳從事印刷,後來業務遷至香港,亦繼續沿用「金永利」做商業登記,因此並無抄襲及影射原告的商標。況且金永利從事印刷業務,與原告的酒店娛樂業務南轅北轍,公眾不會混淆。
案件編號: HCA 551,553,554,5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