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文科補習名師張欣欣,去年被活學教育停課後,於其facebook專頁發表一篇文章,結果被活學教育控告誹謗。案件昨於高院提訊時,張向法庭申請傳召嶺南大學一名中文科講師,就涉案文章的含意提供專家證供。聆案官指出涉案文章只是「普通中文嚟啫」,駁回張的申請,並下令張要支付八百元訟費給對方。

張欣欣

被告張欣欣昨親自陳詞提出申請。張表示,涉案文章並非針對原告,即經營活學教育的活學有限公司和嘉昕有限公司,但原告對該文章卻有不同理解,故張希望能傳召專家證人作供,向法庭分析涉案文章的含意。聆案官卻指出,涉案文章只是「普通中文嚟啫」,而本案亦有別於升降機下墜引致傷亡之類的索償案,聆案官表示,誹謗法只要求法庭斷定文章在普通讀者眼中的一般意思,毋須專家輔助法庭,故駁回張的申請。

案件編號: HCA 25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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