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羈留所四日無得沖涼捱轟
【本報訊】社區組織協會指本港警署的羈留待遇、環境及醫療情況欠佳,過去半年共接近四十宗由曾被警方拘留者作出的投訴,有人被扣四天不得洗澡、洗手及刷牙,連飲水都要先作登記,更有患高血壓長者被扣留期間不准服用慣用的藥物,後發現血壓飆升。社協指,於人權方面,警署羈留不合格,建議港府委派獨立人士或團體檢視拘留環境及設施。
團體接被指不人道投訴
社協指,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早前公布了有關本港表現是否符合人權考核的「議題清單」,要求港府書面回覆,當中包括問及警署內拘留設施的環境及待遇是否有效防止不人道對待等,而社協近半年已接三十九宗相關投訴,社協幹事練安妮指有投訴個案被扣四天不能洗澡、如廁後甚至不能洗手及無濕紙巾,衞生情況堪憂,且室內無冷氣、只有距離遠的風扇。她預期香港在聯合國的人權考核中會不合格。
警方發言人稱尊重被羈留人士的權利,警隊的羈留設施清潔衞生,通風良好,有足夠照明。如羈留人士要求,警方可安排梳洗或淋浴。如被羈留人士要求或值日官認為被拘留人士因患病或受傷而需接受治療,值日官會將該人送往最近的政府醫院或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