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很擾民,愛字頭很討厭,但加起來的厭惡程度,不及那些熱血本土派十分之一。上周六旺角再次淪為本土派戰場,先是聲討愛字頭團體擺街站,繼而指罵內地大媽,最終警方再次出動胡椒噴霧才結束混戰。最好笑的是,那些本土派原擬到屯門驅趕大媽,但礙於警方人強馬壯,自己勢孤力弱,只好落荒而逃,直到吹雞號召大班人馬,才轉去旺角造次,反映這些本土派欺善怕惡的本質。的確,這班烏合之眾向來只敢向弱者抽刀,專恰老弱婦孺,踢跌阿伯、弄哭細路女、趕絕十二歲無證男童,喊打喊殺,非常勇武,但遇到有權有勢的人則龜縮得無影無蹤,令人失笑,更令人不齒。

冤有頭債有主,所有問題其實都是源於香港已經回歸,有本事的,何不去中聯辦甚至上京抗爭?為甚麼只敢向比自己弱勢的人下手?這樣做有何勇武可言?不過,「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向來是本土派特色,敢肯定他們即使籌夠路費上京,到了天安門連大氣都不敢抖一下,遑論抗爭。

話說回來,大媽廣場舞製造噪音,確是擾民,連內地同胞都深惡痛絕,上海有業主不惜大灑金錢購買專業音響和大媽「爆機」,又有住戶試過向大媽放狗潑糞。香港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不如政府高官行行好,邀請大媽到半山區大跳特跳,這樣起碼能讓九成九市民耳根清淨,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