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祖兒歌唱導師告誹謗陳詞
【本報訊】 天后級歌手容祖兒和楊千嬅的歌唱導師Christine Samson(洛詩婷),不滿同行蔡澤夫批評她的教學方法,民事控告蔡誹謗索償,案件昨在區院結案陳詞。被告蔡澤夫的代表律師稱,涉案言論是被告在課堂與學生的對話,被告不知如何流出,但從無批評原告。
不過,原告的代表律師指被告當時在課堂先批評美國著名音樂學府伯克利音樂學院的畢業生,繼而謂:「你有無聽過Christine Samson?」當學生表示聽過原告的名字後,被告再說:「係啦,即係佢都係。」一般人自然會把兩者聯繫一起。案件審結,法官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DCCJ 13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