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安法》擇七一公布,頗惹港人聯想。在北京記者會上,港媒問到新《國安法》是否涵蓋香港,得到的答覆是不會涵蓋香港,香港要就《基本法》有關國家安全自行立法,顯出國家政策的嚴肅謹慎,對「一國兩制」嚴格遵循,可惜這一直被認為有空子可鑽,《基本法》二十三條大可以拖而垮之。

事實上,二十三條立法功敗垂成後,政府似乎已把這個憲制責任束之高閣。五十年過了三分之一,總說時機不合,拖者正是政府也,說時機不合皆因反對聲不絕,對嚴肅的憲制責任採取這種態度是很壞的示範,要市民享有「兩制」時也尊重「一國」,先要政府尊重「一國」。港府大是大非上敷衍塞責,民間就更不消提。怕有人反對怕生亂,就多解釋宣傳,不是逃避,逃避就不亂了嗎?其實七十九天佔領之亂、政改之爭,抗爭矛頭對「一國」就有所指,向中央政府挑釁,終見膽子愈來愈大,現在「香港獨立」旗幟、口號牌在七一遊行亮出來了,這可不是參與遊行的私人寫的紙板,是專業製作的物品,顯見是有組織拋出政治訴求。

從發展軌迹可見,由打出龍獅旗到喊出港獨,事態在發酵,沒有國安法例阻遏,發展下去必定更肆無忌憚。等不易釀亂子才將二十三條立法提上日程,這當然很美,問題是向前望,香港有寧靜的日子嗎?過去的亂看到,趨勢是社會更激進更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