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賣個人資料「搵快錢」,借資料予不法分子訛騙貸款,法律界人士表示,此舉如同串謀詐騙,而出賣個人資料者後果亦非常嚴重,不但涉及刑事罪行,一旦成功借貸,亦會遭銀行或財務公司追討損失。

出售身份證副本、銀行戶口、地址證明等個人資料,供不法分子向財務公司借貸,律師黃國桐指這種行為如同詐騙:「借錢時立心不良唔打算還錢,咁即係詐騙,就算只係提供資料,都同樣有罪。」

對於不法分子以五百元向他人收購信用卡資料,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出售信用卡資料予他人作不法用途亦涉詐騙。他解釋:「銀行批張卡畀你係作個人用途,你將資料賣出去,即係呃銀行。」

另外,出賣個人資料者後果嚴重,陸指出:「如果出賣個人資料者係貸款申請人,財務公司會向佢追討欠債,詐騙集團反而可以置身事外,所以提交個人資料者唔單止會遭到刑事檢控,仲要承擔債項,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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