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目前電費中的燃料費採用實報實銷制度,令兩電無誘因幫助市民減少電費支出。有環保團體趁未來電力市場公眾諮詢明日(六月三十日)完結,提出引入對沖機制,鎖定一段時期的燃料費用水平,以減輕燃料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而對沖所造成的賺、蝕差額則由電力公司及消費者分享及承擔。能源分析專家認為,對沖機制能增加電力公司為市民節省燃料費用的誘因。

兩電表明對沖機制不適合本港。(資料圖片)

世界綠色組織行政總裁余遠騁指,對沖機制是由電力公司與燃料供應商簽訂遠期合約,鎖定一段時期的燃料費用水平,無論實際燃料價升或跌,電力公司只需按合約價付款。他建議對沖造成的賺、蝕差額由市民及電力公司,按八二比例共同分享或承擔,兩電可試行計劃,先把三成燃料開支納入對沖機制。不過,兩電已表明,對沖機制不適合本港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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