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立法會議員近日接獲投訴,懷疑有培訓機構刻意抬高獲持續進修基金發還款項的課程學費,勞工及福利局回應,過去三個年度共收到三十五宗與培訓機構有關的投訴,主要涉及課程或服務質素、宣傳及銷售手法,以及退還學費安排等。當局指,為避免課程學費被不必要地提高,培訓機構不可作任何不恰當宣傳,也不可以任何方式提供經濟誘因,吸引學員報讀課程。

議員馮檢基近日接獲市民投訴,懷疑有培訓機構刻意抬高獲基金發還款項的課程學費,出現報讀同一課程、學費因人而異的情況,質疑培訓機構巧立名目。張建宗書面回覆,過去三個年度,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接獲與培訓機構有關的投訴分別為十六宗、十宗及九宗。

張建宗指,政府未有就收費制訂指引,但基金辦事處有收集課程的學費金額,並在網頁公布。按現時規定,培訓機構不可向修讀同一課程的基金及非基金學員,收取不同學費。如有培訓機構違反規定,政府會因應違規嚴重性,採取跟進行動。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