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詠春一代宗師葉問的徒孫、現任詠春教練王威健,去年底在銅鑼灣倒車時,疑與另一輛私家車碰撞後,與兩名男友人涉嫌襲擊對方私家車的司機等三人,警方到場後,王亦被揭發體內酒精超標逾一倍。王昨在東區法院承認醉駕,但否認不小心駕駛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其兩名友人則否認三項襲擊罪,案件開審。

首被告王威健(右)、次被告廖烱霖(中)、第三被告林承輝(左)否認控罪受審。

三名被告依次為報稱商人的王威健(四十一歲)、報稱學生的廖烱霖(二十一歲),及報稱公司經理的林承輝(四十四歲)。事主林殿豪供稱,去年十一月九日凌晨一時許,他駕車往銅鑼灣接載兩名朋友李予暉及李其峰,中途發生交通意外,他遂將座駕停於加路連山道避車處,等候拖車到來。未幾,一行六人包括三名被告從南華會方向走來,首被告登上一輛黑色車,但倒車時撞到林的座駕,林質問對方為何撞過來,首被告反問:「你邊隻眼見我撞到你架車?」而第三被告行近林的座駕作勢「屙尿」,又用雙手推他的胸口,林失平衡坐在地上。李予暉上前勸阻,亦遭第三被告箍頸及拳打面部。

另一事主李其峰供稱,李予暉受襲後倒地並面朝地下,再遭次被告打背部達一分鐘,他上前勸阻亦遭首被告叉頸。

辯方盤問時則指首被告倒車根本無撞到事主的車,眾被告亦無施襲,反而是第三被告被襲,又質疑三名事主曾夾口供。惟林殿豪及李其峰對此均一一否認。

案件編號:ESCC 6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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