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期三個月的電力市場未來發展公眾諮詢本月底結束,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港府與兩電○八年簽訂《管制計劃協議》時加入的擱淺條款,讓兩電可因開放電力市場而蒙受損失時獲得補償,要求當局於一八年簽訂新協議時剔除有關條款,保障公眾利益。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回應指,根據國際電力市場發展的經驗,全面開放電力市場之前需要解決擱淺成本的機制,否則電力公司很可能大幅縮減長期投資,影響電力供應的安全、穩定和可靠性。

未交代回報率計算

世界綠色組織行政總裁余遠騁表示,擱淺條款用於保障兩電過往投資成本,但對本港電力市場開放造成阻力,建議當局研究合組聯營公司,統一兩電的發電機組及輸配電網業務,減低電力市場開放對兩電利益造成的影響。另外,諮詢文件建議將兩電的准許回報率由現時百分之九點九九下調至百分之六至八,但有專家指港府未有交代如何計算該回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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