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銬雙重鎖防「走位」
【本報訊】犯人在醫院由警方羈押下企圖逃走,過往曾有發生,但均藉故要求解開手銬時發生,至於今次在手銬加鐵鏈的「解犯鏈」中成功脫身,則是聞所未聞的奇案。有資深警官指,事件除了涉及人員大意外,犯人可能懂開鎖,或手銬未及鏈帶鎖緊,加上疑犯的身形瘦削及筋骨柔韌度高,才造成「脫鎖」,與「解犯鏈」的設計無關,須要押解的人員跟足程序及提高警覺才能確保安全,建議上手銬時應鎖上「double lock」。
解犯鏈專押重犯
現時警隊用手銬有三大類,包括類似膠索帶手銬、金屬快速手銬,以及俗稱「解犯鏈」的手銬鏈帶,「解犯鏈」由一副金屬手銬及一條鏈帶組成,是一套獨立的工具,有獨立編號,「解犯鏈」不可以分開使用,通常手銬部分扣住犯人雙手,鏈帶部分纏在犯人腰部,背部位置有一把鎖調校鬆緊,一般用作押解重犯,警員須緊拉鏈帶的另一端。根據《警察通例》,使用「解犯鏈」為使用武力的一種,警員必須由警長或以上職級的人員授權,同時須將使用押解用的手鏈帶的權力詳情,發出命令和實際使用理由紀錄於警察記事冊內。
有資深警官分析,手銬一般有「double lock」鎖上,除了有鎖頭固定鬆緊程度外,亦有「雙重鎖」,再鎖緊該位置以防「走位」。如果不用鎖匙開,只能愈扣愈緊,但「如果犯人有相應嘅知識,好簡單嘅工具,一支鐵針就可以開鎖」,不過在嚴密看守下很難得手。另一可能性是如手銬「用得耐鬆鬆哋,卡唔實有虛位」,或者原本就扣得不緊,加上犯人身形瘦小,或大力少少即可扯開。
骨科專科醫生高拔萃表示,有些人的關節天生較鬆和柔軟,尤其是小朋友、青少年和女孩子,此類關節較柔軟的人,或因遺傳和天生所致,亦可由後天培訓出「縮骨功」,故利用「縮骨功」自行鬆脫手銬的情況並非無可能發生。高透露以往面對不少病人,他們報稱手上的玉鐲未能除下,但若他們的身體在完全放鬆情況下,如注射了麻醉藥,要除下玉鐲並非難事,最重要是令肌肉放鬆,以增加關節的柔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