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投票,眾目睽睽下,建制派大擺烏龍,痛失投票機會,鑄下歷史性大錯。米已成炊,悔恨不悔恨、原諒不原諒已毫無意義,事件說明兩點:一是建制須正視山頭林立一盤散沙、難以凝聚的積弊;二是犯下這樣低級的錯誤,證明不擅玩政治。

建制派的政治失誤不會反證反對派政治技能高超。若說建制派是技術、手段失誤,反對派則存在目標、本質失誤。反對派缺乏的是目標之下,策略的靈活與為達目標的妥協精神。反對派雖否決政改,但沒有得到任何實質成果,更別說傷害希望普選邁步的民眾,破壞與中央的互信,沒有政治成果,只留政治傷害,變成為反對而反對,執着於黨派私利,體現本質上的政治低能。

政改一役的結論是香港不需要民主和普選,香港政黨的政治水平停留在競爭選票黨同伐異、政治交手盲目偏執的水平,不能推動社會進步,流於製造議題着眼內耗。既然不能給社會帶來正能量,這樣的政黨政治意義何在?不反映人民大眾意願,不為人民當家作主,民主價值何在?

政治不能推動社會向前,反而催谷起社會躁動,造就激進意識抬頭,勢將遺禍未來。未得民主先引禍害,政改否決了,香港想回到原點,安於搞經濟都成奢望。這樣的代價並非必然,若檢討政改得失,不能迴避急需約束政治走向極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