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完成文憑試的中六男生於今年三月一日在元朗參與「光復元朗」反水貨客行動時,戴上面罩及裝甲手套,揮拳襲擊在場維持秩序的男警,因而被捕惹上官非。十九歲被告昨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並當庭向受襲男警鞠躬道歉。由於警方事後在其背包搜出護甲及護膝等,裁判官不禁訓斥指:「你哋呢啲小朋友,係咪睇得太多電影卡通片?準備戴晒上去?準備做烈士呀?」官明言襲警罪一般要判監,但考慮被告年輕及無案底,暫准他保釋至七月六日,待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被告譽韋崙昨承認襲警罪,並當庭向遇襲男警鞠躬道歉。

遇襲男警李珏治昨亦有到庭。

被告譽韋崙昨在庭上向受襲警員李珏治道歉,被告微微鞠躬向李說:「對唔住,我令到你身體造成傷害,我承諾以後唔會再做。」而在公眾席的李則輕輕舉起手表示接受。

告誡應獨立思考

辯方求情時透露,身為家中獨子的被告剛完成文憑試,擬升讀大專;又指他不屬任何政治黨派,事後已經知錯及作出反思,承諾日後不再參與相關活動。辯方表示被告希望能夠參與本月底舉行的中學畢業典禮,另外每逢周末他需到國際學校任游泳教練,故望獲准保釋候判。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語重心長告誡被告,應有獨立思考,而非跟隨羊群效應,人云亦云。

官指市民雖然有權表達意見,但應該思考表達方式是否有效;她認為警員每日勞心勞力維持治安已經相當疲累,法庭需保障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否則社會就「亂晒大龍」。她接納被告向事主道歉是出於真心,但認為被告應為自己行為承擔法律後果;她又指被告日後都有可能需要報警求助,故此對警員「唔係鍾意打佢就打佢」。

案情指,被告事發時參與由「熱血公民」及「本土民主前線」發起的反水貨客行動,至傍晚六時,被告戴上裝甲手套,多次揮拳打向事主,李即時將被告拘捕。李事後送院檢驗,證實右臂、肩膊、上背、腹股溝及小腿均受傷,可即日出院並獲兩日病假。

案件編號:TMCC 5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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