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男同志圈有「鴨嘴獸」諢號的盧敏南(二十八歲),透過手機交友程式認識任教職的男同志後,去年十一月要脅公開對方身份藉機勒索千五元,他早前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勒索罪後,裁判官曾點名指《蘋果日報》及《明報》在本案開審時,於報道中提及被告曾有同類案底屬「踩界」及不恰當行為,案件昨日判刑。裁判官斥責被告屢犯不改,加上不認罪無悔意,更指他由十九歲開始犯同類罪行,本案已是第五次,直指被告「廿八年嚟,都唔知自己做乜」,遂判他入獄九個月。

案件編號:ESCC 9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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