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立調景嶺逾半世紀、有「警署佛堂」之稱的普賢佛院,政府因發展需收地,昨晨佛院內三男女拒遷,與執法人員對峙,男住持走上天台危站,當他目睹兩男女被制服帶走時,即燃點纏着左手沾滿汽油的布條自焚,頓時被烈燄包圍,同時提起手臂抗議,消防員向他射水將火撲滅,並將其制服送院。有區議員直斥當局無誠意與佛院討論安置等方案,冀佛院能原址保留。

焚手

射水

拯救

被抬出的一對男女。

自焚抗爭的傷者劉建國(五十六歲),是普賢佛院第四代負責人。佛院初建於一九五六年,原址於昔日調景嶺寮屋第三區,九六年政府清拆調景嶺村時,劉為保護家園,曾一躍而下壓傷警員,佛院最後遷至前調景嶺警署,成為全港唯一的「警署佛堂」。去年西貢區議會通過在佛院現址闢建將軍澳文物行山徑及歷史風物資料館,當局向佛院提出終止租約,今年三月為遷出最後期限,劉拒絕遷出。

兩男女被制服抬走

昨晨九時許,地政總署、民政事務總署等人員到佛院收地,劉與兩名男女親友拒讓他們入內,有人手持石油氣罐,與執法人員對峙,劉更走上天台危站,執法人員報警。警員及消防員趕至,劉一時打坐一時危站,喝斥警員:「我唔想傷害你!你唔好入嚟!」

一個多小時後,佛院內一對男女被衝入的消防員及警員制服,同時檢走石油氣罐,劉見狀情緒激動,將汽油淋潑包着布條的左手臂,再取出打火機點火自焚,登時被烈燄包圍,但仍不忘提起左手抗議。未幾,劉疑劇痛難當,把着火的布條拆掉,但手臂已被燒至甩皮,消防員向他射水,至十一時十五分,劉被警員及消防員制服,送院治理,情況嚴重;收地的工人其後進入佛院,拆走旗幟等物件。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普賢佛院在九九年七月以短期租約租用上址,其後上址被納入區議會的「建設將軍澳歷史風物資料館及文物行山徑」社區重點項目計劃,該署於去年七月向佛院發出「終止租約通知書」,租約於同年十一月屆滿,由於佛院無回應或交回租地,該署昨派員收回土地。民政處表示,三名受影響人士已被安排入住屯門寶田臨時收容中心。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批評,當局對收回佛院改建一事諮詢不足,認為應拿出誠意討論安置等方案,「唔好逼到(劉)要自焚!」而佛院與改建的資料館非勢不兩立,冀當局考慮兩者共存,讓佛院原址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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