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年底舉行嘅區議會選舉,相信會係政改表決後「票債票償」嘅主戰場。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尋日討論區議會選舉實務安排,一眾議員不停追問抽查選民住址、選舉廣告同種票等問題,但白鴿黨「一舊雲」黃碧雲突然話,過往喺選舉當日有唔少旅遊巴接載區外嘅選民入選區投票,又問選舉事務處會唔會用兩文三語提醒選民咁做係犯法,呢番言論隨即惹嚟有多年選舉經驗嘅建制派議員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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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舊雲經常不講則已,一開口就令人暈暈哋。佢追問處方會唔會派職員睇吓呢啲旅遊巴幾時到站,同埋睇吓選民嘅手手腳腳,會唔會寫上「掌心雷」、「腳心雷」、「手臂雷」,即係藏有投畀邊位候選人嘅指示。建仔嘅葉國謙聽到佢咁講忍唔住反駁,話由九一年參選區議會至今,未見過有大旅遊巴接載選民去票站投票,可能得一舊雲見過咁嘅情況。佢又話除咗手、腳之外,唔知仲有乜嘢地方可以驗掌心雷?總之聽完之後覺得匪夷所思。即係話一舊雲噏得就噏喇!

雖然一舊雲嘅問題咁搞笑,難為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柏康依然耐心回應,稱用交通工具接載選民並冇犯法,但使用交通工具接載選民去票站係提供緊服務同利益,假如促使選民投票畀某一候選人,就會觸犯選舉舞弊同非法行為條例云云。

不過,公文袋嘅「正盲毛」毛孟靜仍然追問,有冇成功檢控一舊雲所講嘅情況?李柏康就話,由於選舉事務處唔係執法機關,所以冇相關數字。正盲毛問選舉機構拎檢控數字,一樣咁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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