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金融投資公司的二十歲女子在除夕倒數後,於去年元旦應離職男同事邀約到酒吧喝酒,席間還有男同事的三名男友人。四男一女豪飲後,女子醉至不省人事,翌午醒來赫然發現衣衫不整躺在時鐘酒店房內,下體殘留白色液體,她回家後告知姑母並報警,警方事後拘捕男同事及一名男友人。

次被告認非禮罪

男同事昨於高院承認強姦罪,男友人早前承認非禮罪,法官先索取女事主的心理創傷報告及被告的心理報告作量刑,案件押後下月七日判刑。

任倉務員的首被告劉俊豪(二十一歲),承認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去年一月一日於旺角新興酒店房內強姦當時二十歲的女事主X;報稱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的次被告蔡城熺(二十歲),則認一項非禮罪,指他在同日同地非禮X。

法官明言,一直不認罪的首被告,在案件昨日開審時才認罪,已經浪費法庭很多時間,故此只能酌量減刑;法官又指,女事主明顯遭多於一人性侵犯,案情非常嚴重。

案情指X與首被告曾共事,案發當日凌晨X倒數後,前赴首被告的酒吧約會,X到達後見到兩名被告及另外兩名男子,但她只認識首被告。

五人喝酒至凌晨四時,X醉至不省人事,至翌日中午醒來,發現自己疑遭性侵犯遂報警。

警方事後拘捕案中兩名被告,首被告承認「搞過」X;而他中學同學的次被告則向警表示:「我淨係喺劉俊豪同個女仔做愛前,喺她身邊自慰同摸佢咋。」次被告並稱因不能勃起,只以陽具在X陰道外摩擦及射精在她陰毛上。

酒店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當時四名男子把X抬到酒店接待處後,再抬入房內。五分鐘後一男子先離去,四十五分鐘後兩名被告及另一男子一同離去。警方於X內褲發現兩名被告的精液,據悉因證據不足,另外兩名男子最終沒有起訴。

案件編號:HCCC 3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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