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灣仔警察總部昨凌晨發生警槍走火意外,一名警員落更交還其MP5衝鋒槍前,在「入彈及退彈區」將子彈退膛時,不料突然走火,幸無傷人,警方港島總區行動部正調查事件起因,今次是四個月內第二宗同類意外。

警隊使用的同款MP5衝鋒槍。(資料圖片)

射程約200公尺

涉事警員隸屬港島總區衝鋒隊,昨晨三時許,返回軍器廠街警察總部準備落更,如常將其MP5衝鋒槍交回槍房。消息稱,警員在「入彈及退彈區」檢查槍械及退膛時,突然發出「嘭」一聲,一發子彈射出,同袍驚聞槍聲,大為緊張,其後證實是走火,亦無人受傷,即時向上司報告,列為「警員意外走火」處理。警方發言人表示,警隊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規定,如證實有人違規,定必嚴肅處理。

MP5衝鋒槍配用九毫米子彈,射程約二百公尺,命中率高,但後坐力較低,亦較容易操控,警方衝鋒隊於九十年代引入MP5-A2,而MP5-A3及MP5-A5則是警隊王牌飛虎隊常規武器。今年二月十六日,一名剛獲准使用MP5衝鋒槍的警員,在荃灣新界南總區警察總部為衝鋒槍退膛時,疑誤以為已將子彈退出,向安全牆試槍時,意外發射一發子彈,無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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