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八歲小學生遭冷血兇徒割喉慘死案件震驚全島,再次引發是否廢除死刑的討論。事實上,這是繼青年鄭捷在捷運大開殺戒後,台灣兩年內第二宗隨機殺人事件,民情激憤之下,主張維持死刑的聲音大振。曾經歷喪女之痛的藝人白冰冰,痛批廢除死刑是一些人的理想,但卻是「踩在人家的血漬行進」的理想。台北市長柯P素來口沒遮攔,講多錯多,今次終於講了一句人話。他援引漢高祖約法三章「殺人者死」的事例,證明死刑在中國有超過二千年的傳統。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實在是話粗理不粗。廢死組織經常舉出的理由是︰死刑是冤冤相報的報仇主義。這句好沒來由!有仇不報,難道要反過來獎勵加害者?《聖經》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中國人也說「以直報怨」,可見「報仇主義」並不是十惡不赦的帽子。更何況,這不僅報受害者家屬的私仇,而且是整個社會公義的彰顯。

廢死團體另一似是而非的觀點是︰外國證據早已證明,死刑無助遏止兇殘冷血的罪案,關鍵是防患未然,提早識別高危人群,及早輔導。首先,預防式措施與保留死刑並非一對矛盾,兩者並行不悖;其次,「死刑」的必要性顯而易見,僅僅證明死刑「無助」遏止犯罪並不足夠,起碼要有過硬證據證明廢死「有助」遏止犯罪,那才有斟酌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