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立法局委任非官守議員林漢強,昨再就物業糾紛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兒子與媳婦,即星級婚姻監禮人林志達律師及其妻鄭瑞儀,這次是涉及上環皇后大道中金煌行一個辦公室單位。林漢強指該單位一直由一間家族公司持有,但家族公司只是以信託形式替他持有,他現要求法庭頒令該單位的實際業權是屬於他。

林志達和妻子鄭瑞儀是本港星級婚姻監禮人。(資料圖片)

林漢強

原告林漢強,四名被告依次是持有單位的永利威發展有限公司、林志達、鄭瑞儀和由林志達夫婦控制的海外註冊公司Virtual Garden Holdings Limited。入稟狀稱,原告於九四年透過首被告,以約一百四十八萬元買入該單位,原告其後雖把首被告的股份分給子女和媳婦,雖然原告沒有收過分毫,但也不是贈送給他們。首被告現時共有十二股,其中九股由第二至四被告持有,原告要求法庭頒令要第二至四被告,將該九股轉回原告名下。

案件編號:HCA 12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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