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犯罪學教授黃成榮指出,相信涉案色魔有孌童癖,甚至可能是一名有犯罪傾向的同性戀者。一般有戀童癖的人不會只是「過眼癮」便得到滿足,今次他未有侵犯男童,相信「並非不想,而是不能」。色魔突然離開,有可能因當時情況不許可,例如附近有其他人經過,或者已引起他人注意,可能會令其冒警的行為被拆穿,因情況太危險,他被迫中途放棄。

黃續稱,有機會是孌童色魔將男童帶到廁所後,才發現「唔係佢鍾意個Type(類型)」,又或者發現原來該男童年紀太大,未能引起其性慾,亦可能因為在過程中男童開始有所反抗。

此外,身兼香港性學會會長的犯罪學家黎定基表示,由於警察是執法者,一向是權威的象徵,可令入世未深的小朋友服從指示,故涉案色魔冒充警員犯案,可以同時滿足其性好奇及征服他人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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