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歲快餐店男廚師於互聯網認識一名年紀相若的中度智障女子,之後二人相約見面,男廚在五日內分別在自己及女子的家中,涉嫌兩度強姦女子。二人其後又再在社交網站「相遇」,惟女子在不知對方原來是男廚的身份下,把自己的裸照轉發給對方,男廚涉趁機以裸照兩度勒索女子共一千四百元,女子發現又是男廚後報警。被補男廚昨解往沙田法院提訊,控以兩項強姦及兩項勒索,不准保釋押後再訊。

被告何家良,被控於今年三月一日在女事主X的馬鞍山家中,以及在三月五日於被告順天邨家中兩度強姦X;他另被控於五月二十六日及二十八日,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一千元及四百元。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七月二十七日再訊,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進行認人手續、檢驗被告的電腦及手機通話紀錄,以及化驗被告與X家中的床單及被褥等證物。

恐嚇找「大耳窿」打事主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案情,指被告與X於互聯網上認識後相約見面,在第二次於X家中見面時,被告將她強姦,四日後被告在自己家中強姦X。其後X換了手機號碼,並再於網上交友,但她不知道該名在網上新相識的男子,原來亦是被告,X並把裸照轉發該人後,二人相約見面,X始發現對方正是被告。

被告則以裸照勒索X交出一千元,否則會把其裸照放上網,兩日後被告再勒索X交出四百元,否則會找「大耳窿」打她。X受驚把事件告之胞姊,最終報警求助。控方並反對被告保釋,指案情嚴重,擔心他棄保潛逃,又透露被告過往有七次案底,其中四次涉及不誠實行為。被告最終不獲法庭批准保釋。

案件編號:STCC 16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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