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商場門過重,而令市民出入時受傷,是否可向商場追究責任?律師伍毅文指每日均有不少人進出商場,商場的管理公司有責任確保商場設施運作正常,如因商場方疏忽或管理不善,致使用設施的市民受傷,可循民事向商場方追討損失,他說:「我之前就處理過一宗個案,一名市民出入商場期間,被商場門底部一塊突出嘅鐵鎅斷腳筋,由於證明係商場方面疏忽,最後管理公司同意賠錢和解。」

去年七月,數碼港商場有玻璃門突然破裂。(資料圖片)

律師伍毅文

與門「鬥力」慎拉傷

本港過往就發生過多宗涉及商場門的意外。一一年九月,一名女途人推開東涌東薈城商場的玻璃門時,玻璃門突然鬆脫,連帶事主向前傾,應聲倒地,事主更被爆裂的玻璃碎片割傷手。去年七月,數碼港一度估計重約三百磅的玻璃門突然塌下,事發時於附近的一名六旬男途人快步閃避,僅受輕傷,而當時立法會議員梁家騮一家亦在旁邊,幸未受傷。

「如果道門咁重,你第一下拉唔到,再強行用蠻力開,隨時有可能拉傷。」家庭醫生關嘉美指,強行用力拉門或會拉傷筋骨或關節,如市民患有肩周炎等毛病,更可致病情惡化。她建議市民如遇上重門時,切忌與門「鬥力」,應等候其他人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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