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法不容情,還是法外開恩,向來是兩難問題。十二歲無證男童的去留引起社會廣泛爭議,本來不難理解,可悲的是,激進組織上綱上線,將事件政治化,甚至散播仇恨情緒,鬧得沸沸揚揚。

無證男童甫出生便被內地父母拋棄,只能與居於香港的外婆相依為命,匿港九年,一直過着不見天日的無證生活,既無法正常上學,甚至連生病亦不敢就醫,惶惶不可終日,境況堪憐。但不管怎樣,香港是法治社會,對居港權有明文規定,無證童非法留港,始終是法律不允許的事,並不是一句其情可憫便能解釋。有人擔心此例一開,將會湧現雙程證逾期居留個案,甚至吸引二、三十萬「三非童」來港,雖然不無誇張,但確實道出了部分人的憂慮。

入境處日前向男童發出「行街紙」,除了讓年幼的他得以暫時留港,得到照顧,更重要的是給予當局時間作進一步調查,釐清身世,本來無可厚非。正如有人指出,一些以難民身份申請酷刑聲請的非華裔人士,入境處亦會發出行街紙,這樣做並不等同批出居留權。可惜,今時今日社會泛政治化,加上兩地矛盾激化,毫無理性可言,激進組織乘機大做文章,指斥當局「包庇人蛇」、「偏幫罪犯」。

更不堪的是,激進組織借題發揮,不僅包圍協助男童的立法會議員辦事處,更到有意接收男童的小學抗議,甚至揚言發起「反人蛇」遊行。如果說當局對無證男童法外開恩是破壞法治,那麼,激進組織刻意將一宗個別事件政治化又算是甚麼呢?難怪有人質疑,今次事件之所以惹起極大爭議,原因是出手協助的是建制派議員,換作是反對派議員,結果便截然不同。

見微知著,今次事件正是社會泛政治化的縮影。激進組織高舉法治旗幟,反對向無證男童發出行街紙,看似理直氣壯,問題是,近年數以萬計偷渡來港或逾期居留的南亞及非洲裔人士透過所謂免遣返聲請獲發行街紙,為何激進組織不反對不抗議呢?

其實,處理這名男童的去留並不是太難,過去已有先例,例如回歸前的鍾若琳及回歸後的談雅然,都有可供借鑑之處。鍾若琳在內地出生不久由家長安排偷渡來港,多年後因為上學而被揭破無證身份,儘管最終被港英政府遣返內地,但不久即獲得內地發放單程證,正式來港與家人團聚。而談雅然為港人在內地領養的子女,被終審法院裁定不享有居港權,被迫遣返,最終同樣獲內地發出單程證來港。港府處理今次事件不妨參考相關個案,先遣返,再與內地相關部門協調,盡快批出單程證。

諷刺的是,鍾若琳案也好,談雅然案也罷,當時都得到港人極大同情,聲援之聲不絕於耳,她們之所以極速獲批來港,不能不說是港人爭取的成果。反觀如今中港矛盾激化,部分港人連一個十二歲的小孩也容不下,甚至到了逢中必反的地步。短短十多年,中港關係愈走愈遠,寧不悲乎!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