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事:逼國家權力讓渡
高鐵「一地兩檢」出現麻煩,又要有求中央,港方相關部門去深圳見港澳辦官員,似是初步交換意見。坊間有人提出,既然不能內地來港執法,就以內地授權香港代行執法的方式,實行「一地兩檢」。在別無他法的困境下,相信香港只有拿這方案去與中央商討,球又一次拋到中央手上。
該方案的實質,是中央向香港讓渡國家權力,將把守國門的內政權力,讓渡給特區政府,這是乏先例的,就算體諒香港的困境,中央有心幫助解決問題不惜這麼做,也得看自身的法律規定是否容許。而香港有人所想像的,內地集權體制,怎麼做還不是上頭一句話的事?想法未免太簡單。
國有國法,依法辦事是中央倡導的重大原則規範,事情關乎重大,不可輕率拍板。就算法律能通關,具體問題仍牽涉很深,譬如,即使一般居民的出入境管理授權交託港方沒問題,但特殊處理就考究,內地一些不讓入境的民運分子或恐怖分子,要阻止其入境或拘捕權力如何分野?能不能同樣授權港方?類似問題一多,絕非出入境查查護照般簡單。
到此地步,中央不僅在香港困難時要挺經濟,還要挺管治,這些困境不是必然存在,而是預設研究不足,如此簡單而現實的障礙事前失察,前朝貪曾政府給高鐵埋下超支的計時炸彈,也深埋了管治的政治炸彈。事到難關,中央亦不得不幫忙拆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