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生理學系五十歲男講師黎振航,今年二月十一日在港鐵車廂內,兩度用手隔褲觸摸一名二十一歲男乘客下體,當場被捕。被告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求情時透露憂慮校方因部門合併或會遭裁員,加上自責埋首工作而疏忽家人,對兄長之死更未能釋懷,不堪沉重壓力下才失控犯案。裁判官考慮被告初犯及有悔意,昨輕判他社會服務令一百小時,兼罰堂費五百元。

被告黎振航非禮青年獲輕判。

裁判官指出,此類非禮案一般會判監以懲,但考慮被告願接受心理治療,加上認罪,故予以機會判社服令。辯方早前透露,被告擁博士學位,月薪七萬元,但可能因本案失去講師工作。香港大學發言人昨回應稱,校方將根據既定機制,處理教職員被裁定觸犯刑事罪行的個案。

案件編號:KTCC 15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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